身边雷锋·衡阳好人丨蒋才茂:用法槌敲响公平与正义

10143人已阅 2021-12-06 11:04:41 衡阳日报

衡阳日报12月6日讯(记者周琪)    在同事眼中,他是大家生活中的贴心人;在群众眼中,他是人民的好法官。他崇法尚德,践行党的宗旨、捍卫公平正义,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。他就是公正为民的好法官——蒋才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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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先士卒破难题

走进珠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蒋才茂的办公室,房间内堆满了工作材料,对蒋才茂而言,这里就是“战场”,一个个案件在这里剖析、一份份报告在这里成形。

2017年8月,蒋才茂从办公室主任岗位调任执行局局长,在执行攻坚战的几个月里,他经常以院为家,夜以继日。在他的带领下,一大批难案、硬案、骨头案得以执结。2020年12月,在接到上级法院交办的某专案的次案任务后,蒋才茂凭着对工作的热情和自身的毅力,带领法官助理连续奋战30个昼夜,实现与中院主案同步开庭审理。

一年多来,他率先垂范,办理各类执行案件242件,已结案190件,结案率达到78.51%。做到了办案数最多、结案数最多、结案率最高、执行质效最好。珠晖区人民法院主要执行质效指标已由全市末位上升到全市前列。

珠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周红说:“蒋庭长是一个非常勤恳的人,他是一个很好的领头雁,为了完成任务,他经常带领我们加班。他作为庭长都能够主动带头加班,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我们也一样,要向他学习,不畏艰难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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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血为民守初心

蒋才茂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,坚守着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的职业初心,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,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。

2015年,某公司与袁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,珠晖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,判决被告袁某支付诉讼时效内租金并搬离房屋。袁某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,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作出终审判决,驳回袁某上诉,维持原判。尽管如此,袁某仍然拒绝搬离。2017年,该公司向珠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在强制执行当天,蒋才茂仍未放弃做袁某的思想工作。他从法理、情理方面不厌其烦地对袁某进行说服,经过2个小时的说服,一点一滴地融化了袁某心中的坚冰,解开了她的心结。最终,袁某当场承诺自动搬离房屋。

一身正气守清廉

执行工作是矛盾最集中的地方,是直接与百姓打交道,更是直接和钱打交道的岗位,但他始终坚守底线,坚决维护法律的公正,维护法律的尊严。在他二十余年的法官生涯中,无论是面对金钱的诱惑还是人情的考验,为了那神圣的国徽,他始终都使生命的坐标指向正义的轨道、指向心中的天平。

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,蒋才茂就调任刑事审判庭庭长,承担起了涉黑恶犯罪案件专业审判员的职务,他带领全庭同志共审结涉黑恶案件11件79人。蒋才茂说:“虽然有人打招呼过问案件,但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,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佩戴的法徽上的天平,公平正义地去办理好每一起案件,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,感受到公平正义,是我们应该履行的职责。”  

珠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谢椿岚说:“蒋才茂同志是我们法院系统的一个好兵,也是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,具有很好的专业素养,他在刑事庭起到了一个领头羊的作用,工作能力得到了大家一致认可。”


编辑:陈曦  责编:刘晓飞  三审:李少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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